[明代]:林大春
与君俱拙宦,廿载一官同。
弃置复何道,飞翻可自工。
州分二水合,地迥百峦通。
勿谓庾关隔,而无鸿雁东。
與君俱拙宦,廿載一官同。
棄置複何道,飛翻可自工。
州分二水合,地迥百巒通。
勿謂庾關隔,而無鴻雁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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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·林大春的简介
(1523—1588)明广东潮阳人,字邦阳,一字井丹。嘉靖二十九年进士。授行人,累官浙江提学副使,致高拱私党于法,为言官论劾,罢官。有《井丹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