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挽詹事陈公

[宋代]:汪应辰


诗文中出现的词语含义
斯人:1.犹斯民。指人民,百姓。2.此人。
言责:言责yánzé∶指君主时代臣下对君主进谏的责任[responsibleforone’swords]∶指对自己的言论所负的责任。
公真全归:谓保身而得善名以终。语出《礼记.祭义》:'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谓孝矣。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。'
起名:取名号;命名。得名;获取名望。
再起:再起zàiqǐ重新起用;重新恢复地位东山再起

汪应辰简介

宋·汪应辰的简介

汪应辰

(1118—1176)信州玉山人,初名洋,字圣锡,学者称玉山先生。高宗绍兴五年进士第一。除秘书省正字。因疏奏忤秦桧,出通判建州、袁州、静江府、广州,流落岭峤者十七年。桧死,始还朝。刚方正直,遇事敢谏。以敷文殿直学士充四川制置使、知成都府,甚有政声。入为吏部尚书,寻兼翰林学士并侍读,所撰制诰温雅典实。在朝多革弊事,得罪中贵,以端明殿学士出知平江府。复连贬官秩,遂辞官家居。卒谥文定。少受知于喻樗,又从吕本中、胡安国、张栻、吕祖谦游,学问博综,精通义理。有《文定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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挽詹事陈公

宋代汪应辰

给谏皆言责,论思本从臣。独公真举职,临事肯谋身。再起名尤重,全归迹已陈。空嗟古遗直,无复见斯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