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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晏司法吴城山道中韵三首(其二)

[宋代]:萧立之

拼 译 繁 原

诗文中出现的词语含义
留客:使人留连忘返。挽留客人;招待客人。
司法:1.古代官名、星官名。2.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、刑事案件进行侦查、审判。3.又称法的适用,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,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。
可能:(形)表示可以实现:~性|动员一切~动员的力量。②(动)也许;或许:他~去了。③(名)能成为事实的属性;可能性:结果有两种~。
十丈作兴:1.〈动〉情理上许可。2.〈副〉也许。
十幅双眼风帆:船帆。鼓起生活的~。
能留洗尘:(动)也叫接风。设宴欢迎远道而来的人。[反]饯行。

萧立之简介

宋·萧立之的简介

萧立之(一二○三~?)(生年据本集卷下《壬午元日试笔……》“年似渭滨人样子”、“记前壬午甫能冠”推定),原名立等,字斯立,号冰崖,宁都(今属江西)人。理宗淳祐十年(一二五○)进士。历知南城县,南昌推官,通判辰州。宋亡归隐。有《冰崖诗集》二十六卷,已佚。明弘治十八年九世孙敏辑刊《冰崖公诗拾遗》三卷。事见本集末附萧敏《识后》,明嘉靖《赣州府志》卷九有传。 萧立之诗,以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明弘治十八年刻本为底本。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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